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1206-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2-06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2024〕第6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6833公顷(其中农用地0.6833公顷、耕地0.6833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经汉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四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汉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