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听证回执书(更名为隆阳区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索引号
01525701-X/20240909-0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前期准备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09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6.9254公顷,农用地6.9254公顷(其中耕地1.3193公顷、园0.6417公顷、林1.1101公顷、草地3.737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68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一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一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2.9622公顷,农用地2.9622公顷(其中耕地2.3274公顷、园0.2055公顷、林0.1841公顷、其他农用地0.2452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二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二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6.4007公顷,农用地5.7722公顷(其中耕地2.8549公顷、林2.6055公顷、其他农用地0.3118公顷,建设用地0.6285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三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三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1.0662公顷,农用地1.0662公顷(其中耕地0.6962公顷、林0.1971公顷、草地0.11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594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四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四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6.9259公顷,农用地6.9259公顷(其中耕地3.1865公顷、园0.2187公顷、林2.9639公顷、草地0.1639公顷、其他农用地0.392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五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五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1.5167公顷,农用地1.5167公顷(其中耕地0.6709公顷、园0.1296公顷、林0.6136公顷、草0.02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六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胡家第六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3842公顷,农用地0.3842公顷(其中耕地0.0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3122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南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10.3691公顷农用地10.3691公顷(其中耕地5.4268公顷、园1.0875公顷、林2.6871公顷、其他农用地1.1677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南村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

(签章)


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南村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村民委员会桥头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8131公顷农用地0.8131公顷(其中耕地0.1705公顷、林0.59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村民委员会桥头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村民委员会(签章)


胡家村民委员会桥头村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辛街乡胡家村民委员会上车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1751公顷,农用地0.1751公顷(其中园地0.1751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胡家村民委员会上车第二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辛街乡胡家村民委员会(签章)


胡家村民委员会上车第二村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0公顷、耕地0.0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7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五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五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11公顷(其中农用地0.0111公顷、耕地0.009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1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六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六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七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2449公顷(其中农用地0.2449公顷、耕地0.1990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七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七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八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0公顷(其中农用地0.1350公顷、耕地0.1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3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八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八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九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2185公顷(其中农用地0.2185公顷、耕地0.17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0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九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九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十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81公顷(其中农用地0.1881公顷、耕地0.15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2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十二居民小组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第十二居民小组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3]第60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2917公顷(其中农用地0.2917公顷、耕地0.0243公顷、林0.26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7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经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 无需进行听证。




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