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3号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

索引号
01525701-X/20231215-0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前期准备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2-15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平场子村民委员会大窝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307公顷。详见附件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0307公顷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119日至202326日由渡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征收土地示意图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