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3号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1215-00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2-15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平场子村民委员会大窝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307公顷。详见附件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0307公顷。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6日由瓦渡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