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 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18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第 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隆阳区瓦渡乡安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安和一、二、三、四组,浪坝村民委员会上坡处小组、河西三组、横山小组集体土地11.4192公顷。详见附件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1.4192公顷。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7日由瓦渡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