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保山市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0801-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规划许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8-01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保山市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
编号:2024-14
项目名称:保山市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彭海社区
申报单位:鹤庆云鼎建筑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
公示媒体:公开网络媒体 项目现场
公示组织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保山市报废机动车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彭海社区。方案经区级专家、部门联审会审议通过,我局拟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总技术经济指标:
(一)规划用地面积29870.15平方米。
(二)总建筑面积17638.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497.78平方米。
(三)建筑密度50.88%。
(四)容积率1.05。
(五)绿地率2%。
(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3.46%。
(七)停车位30个。
具体技术经济指标以复核后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相关单位和利益相关方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字并加盖手印)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
联系电话:0875-2209500,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乡规所。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日
(具体图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