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0-121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招投标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5

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自然资地勘[2019]3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和瓦房乡境内。

2.2项目概况: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和瓦房乡境内,(1)喜坪村河治理工程:净高12m拦砂坝1座。(2)羊奶洼河治理工程:净高7m格栅坝1座、净高7m拦砂坝1座、谷坊3座、固床坝1道。(3)山头河治理工程:净高8m格栅坝1座、净高11m拦砂坝1座、谷坊1座、固床坝2道。

2.3工 期: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2个标段(合同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第1标段

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BSBYZB-2020-003G

第2标段

云南省孙足河流域(保山段)泥石流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BSBYZB-2020-004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8.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治理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投标。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信誉要求:申请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和网上确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20年12月 16 日至 2020年 12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进行现场确认。

4.2.网上确认:投标人须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上同),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第1标段:招标文件6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第2标段:招标文件600元/份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4.4.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4.1.第1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8)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施工时项目经理需压证施工。2、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4.2. 第2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 1、施工时项目总监需押证服务。2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01月07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BZ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的以网上递交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联 系 人:张勇国

电 话:0875-2207162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

联 系 人: 李荣增

电 话:0875-289666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