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关于2018年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服务采购询价的函

索引号
01525701-X-/2018-12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招投标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2-03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现就2018年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服务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隆阳区2018年矿山储量动态测量。

(二)服务需求:根据《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的通知》(保国土资发〔2018〕852号),为持续推进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常态化,对全区生产矿山开展实地测量。

   (三)资格要求。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机构资质要求:具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工程测量丙级及其以上测量证书;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许可证书;保山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服务完成时间:2019年 1月20日之前完成现场实地测量及资料的整理,并提交成果资料。

(五)成果资料要求:矿山开采现状图和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成果综合信息。

(六)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 12月3 日16 时(北京时间)。

(七)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2 7日16 时(北京时间)。

(八)报价函递交地点: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矿产资源管理股(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九)成交原则:

1.采购方按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

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报价处理:

(1)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2)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询价函附件要求提交询价单,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单将被拒绝。

(二)报价清单构成: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要求附后。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固体矿产勘查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丙级及其以上测量证书和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许可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格式自拟):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表;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4)技术文件。

 (5) 在保山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询价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报价清单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5.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四)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无效报价函处理。

(五)签订合同:在询价结果公告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矿产资源管理股   王飞

联系电话:0875-2209572

联系地址:隆阳区正阳北路224

附件:采购询价单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2018年 12 月 3

采购询价单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服务名称

单位

报价

(单价)

报价时间

隆阳区2018年矿山储量动态测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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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服务承诺

注:经采购方询价小组审查确定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通知,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