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2-0606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06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4日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突发地震后的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坚持快速反应,资源共享的原则
积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依法、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坚持请示报告原则
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边报告边处置;向市级以上报送信息必须经区委办、政府办审核后方能上报。
二、应急处置组织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陈 舰 局长
副 指挥长:李金勇 副局长
赵云超 副局长
李建祥 副局长
刘存兴 副局长
成 员:线红美 办公室负责人
蒋欣延 规划股负责人
张海鹏 基建股负责人
杨加涛 运输股负责人
胡冬明 安全监督股负责人
孙晶晶 海事股负责人
杨应强 财务股负责人
王朝伟 路政股股长
李秉忠 地方公路段段长、质监站站长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者区委、区人民政府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我局随即启动本方案,指挥部全体成员在局机关办公室紧急集合,分别开展工作。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隆阳区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震灾损失调查评估、交通运输及保通、物资供应保障、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生产自救等工作。
(二)指挥部工作体系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震灾损失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及道路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物资供应保障等4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9人)
主 任:李金勇 副局长
成 员:胡冬明、赵雪芹、刘学艳、线红美、刘娟、付月洪、付冰、余博
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理地震应急救灾的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对抗震救灾指示,执行区指挥部有关决定,提出本系统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迅速收集本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协调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处理本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震灾损失调查评估组(8人)
组 长:刘存兴 副局长
成 员:张海鹏、蒋欣延、陈永祥、董玉标、苏翠花、张晓、赵冉
职责:协助上级震灾损失调查评估组调查交通运输系统地震破坏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分别于24小时、48小时内得出第一、第二期灾损数量、分布及其基本结构等情况,及时分期报指挥长审核后上报区级指挥部。
3.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及道路抢险和应急恢复组(19人)
组 长:李建祥 副局长
成 员:杨加涛、赵曼柯、王硼、袁梦凡、李秉忠、段继昌、张进、王荣富、邹力莉、万晓燕、赵志国、王朝伟、颜成林、王健民、养护公司及养护工人4人、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
职责:协助上级交通运输及保通组做好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机场及有关设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联系,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等工作。根据上级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的安排部署,按照就近原则抽调工程施工单位机械,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交通基础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4.物资供应保障组(5人)
组 长:赵云超 副局长
成 员:李庆梅、杨应强、孙晶晶、王鑫
职责:配合上级物资供应保障组做好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灾区生活必需品的现场供应,调配救济物品,调运救灾物资,保障灾区基本生活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
区委、区人民政府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我局地震应急预案随之启动,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有关工作任务。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根据《隆阳区地震应急方案》的要求,区内4.0级以上地震发生后,应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并抄送区应急局、区地震局、区防灾减灾委员会、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会。
(三)指挥与协调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局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并服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四)社会力量参与和震后紧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动员和鼓励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帮助。
积极组织协调抢修交通生命线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震后现场紧急处置的各项相关工作。
(五)应急结束
上级应急预案结束后,我局应急响应随之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恢复重建
在去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总结提高
及时总结抗震救灾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全系统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