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索引号
01525701-X/20251205-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05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召开《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1月上旬在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5楼大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50人

1.隆阳区内年满18周岁,与《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事项有关的公民5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21个乡镇(街道)各1人,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1人)

2.隆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单位代表4至7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2人,技术单位2人,法律顾问1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隆阳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执法二大队  陈杰

联系电话:0875-2209743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下午5: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5年12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特此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