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索引号
01525701-X/2024030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3-04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需召开听证会。听证已发布第1号、第2号公告,并于2024228日在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228日,保山市隆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听证会在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2号公告确定听证代表29名,实到代表29名。旁听嘉宾10名,实到7名,因事因病请假3名。听证会制作听证记录1份并由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进行审阅、签名。

二、听证会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未采纳。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及理由:

1.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一是建议等级划分根据各乡镇区片综合类别一样,成山区等级要高,坝区要低。

未采纳的理由:基准地价是根据《技术方案》要求,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图斑为定级单元,区片综合地价是以村委会为基本单元,测算单元不一致,因此等级划分不一致。故未采纳。

2.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基准地价和区片综合地价相差太大,建议缩小差距。

未采纳的理由:基准地价与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方法不一致,成果应用方向也不一致,区片综合地价为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价值,本次园林草基准地价的地价内涵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地价有差异,故未采纳。

3.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若该草案是应用于(集体)自然资源承包,则基准地价单位是否表达不清楚,是否应设是万元//年?

未采纳理由:本次工作地价内涵为园地30年、林地70年、草地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期,故未采纳。

4.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部分林地无法砍,是否有经济效益?

未采纳理由:根据《技术方案》要求,公益林的价值可参考商品林进行测算。部分公益林虽无法砍伐,但其仍存在一定的经济价值,故未采纳。

5.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明确本方案的使用范围,与行业系统的相关标准进行衔接。

未采纳的理由:园林草基准地价使用方向尚不明晰,且配套政策尚无。故只能等政策及使用方向进一步出台后方可与行业系统相关标准进行衔接。故未采纳。

6.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部分代表提出草案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文件中的林地、草地的综合地价冲突。

未采纳的理由:基准地价与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方法不一致,成果应用方向也不一致,区片综合地价为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价值,本次园林草基准地价的地价内涵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地价有差异,故未采纳。

7.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在土地征收中只考虑土地的本身价值,不考虑地上附着物。

未采纳的理由:根据《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问答》(第五期,2023.05.10)第十二条“关于基准地价制定中是否考虑地上附着物的问题。园地基准地价制定仅考虑土地的生产利用价值,暂不考虑地上作物的价值。基准地价测算时要剥离地上附着物的价值,因此,在测算样点地价的时候要将不同类型作物的树体价值扣除,测算土地的价值。基准地价修正到宗地地价时,再根据宗地种植的作物类型进行修正。林地基准地价制定应包含地上物和定着物价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管理应用特殊需要,基准地价内涵也可以设定为不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草地基准地价制定不包含地上物,仅考虑土地的生产利用价值。”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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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