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疫情防控期间可享受这些人社便民服务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0-022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2-20
来源: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5.《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农工办发[2020]1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