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落实“黑名单”制度 打击恶意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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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30/2018-051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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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5-11

为深入贯彻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全力织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网,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红线被突破,确保广大农民工血汗钱能按时足额领取。隆阳区人社局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与多部门联合,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和人员进行严厉打击。

2017年11月,有农民工到区人社局投诉,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装队长鲜某拖欠其工资6000.00元。经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在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鲜某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区人社局于2018年2月23日将该案件移交给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18年2月24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决定对鲜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

2017年11月,有农民工到区人社局投诉,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装队长罗某拖欠其二人工资共计41000.00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在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罗某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区人社局于2018年4月9日将该案件移交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18年4月1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决定对罗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人员,经区人社局研究,决定将鲜某、罗某二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区人社局 葛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