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2月1日进入2016年度森林防火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森林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使森林防火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第一,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在中国银行外、保山客运站候车室内、兰都饭店外的LED宣传显示屏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片,播出时间为每天7:00—22:30,每半小时播放1次,每天播出40次左右,2016年元旦期间播出增加到每天80次左右,并将在重点时段(春节、清明节)增加播出次数;第二,利用金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农村广播网络,每天在乡镇集市、龙王潭公园、太保公园播出《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播出时间为:乡镇集市每天18:37,龙王潭公园每天12:10,太保公园每天7:20和15:50;第三,与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作,在35个营业网点的LED宣传显示屏免费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片,每个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第四,村(社区)、中小学校在召开村组、户长会议和学校主题班会时播放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第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了1个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交流微信群,将各乡镇分管森林防火领导、林业站站长、内勤工作人员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全体人员加入微信群中,群成员将辖区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以图片、文字等形式进行相互交流、学习。二是利用多种宣传品进行宣传。全区现有宣传牌2201块(永久879块、半永久1322块),共粘贴临时性标语1.73万条、发宣传单3.8万份,出动宣传车辆744辆次;发放森林防火入户通知书20万份、上森林防火课400余课时;2016年新发放五彩旗170套,目前全区共有607套。三是利用宣传下乡活动开展宣传。2015年12月上旬,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局联合到重点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滚动播放《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1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