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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对河图镇三户“两违”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发布日期:2014-11-07 16:55:42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中心 作者:姜 维  打印正文

11月5号上午,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河图镇官田村7组的三户居民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近期,我区居民个人建房整治工作组在河图镇检查时发现,该镇官田村7组的董某、张某某和董某某三户居民,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新建房屋。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市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于9月29号和30号对三户发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董某某和张某某要于10月3号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董某要于10月4号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同时,于10月4号和10月5号相继对三户居民发出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但至今,官田7组三户居民仍未按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因此,我区决定对这三户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当天,执法人员向三户居民宣读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工作人员有序地对三栋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强制执行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户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