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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4-11-14 10:15:42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中心 作者:李金洁 杨志坚  打印正文

11月12号,我省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应邀为我省干部群众深入解读全会精神。

省委书记李纪恒主持报告会。施芝鸿就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历史背景、二个内在逻辑、八个思想亮点进行了系统阐述。他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我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征途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决定》突出了依法治国这个核心,科学立法这个前提,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公正司法这个防线,全民守法这个基础,依法执政这个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这个灵魂。《决定》体现出了8个亮点,即: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立为贯穿其中的红线和主线;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了党对宪法的高度尊崇,以及确保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决心;体现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路;体现了法治建设要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影响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大力度的改革举措;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李纪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拿出具体管用的方法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力争尽快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学会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段生荣、苏云波、陈选良等在家区级领导在隆阳分会场聆听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