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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森林公安破获两起森林火灾
发布日期:2014-12-22 09:50:14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中心  打印正文

近期,正值十月上坟,不少群众到山上祭祀焚烧纸钱,殊不知这样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日,隆阳森林公安就连续破获两起森林火灾案。

12月13号15时许,隆阳区森林公安局接110转警称:“面粉厂后面的山上着火了”。接到报警后,区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起火原因系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12组的苏某某到“王家岩子山”给已故婆婆欧王氏上坟时烧纸火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明火于当日16时许被扑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5号,永昌街道太平村大马官屯1组的张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到永昌街道白塔社区“白塔山”上坟焚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目前该案已被隆阳森林公安立案侦查。

区政府已正式下发通知,从12月1号起至明年6月1号,隆阳区进入为期半年的森林防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冬季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升高,广大市民在森林防火期内要积极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按规定审批后,在确保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能进行。若发现违规行为或火情,应及时进行劝阻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