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我区决定从2月起,对保山中心城区乱停乱放、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做好此项工作,2月11号,我区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动员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 重点规范路段为中心城区正阳南北路、兰城路、九龙路、永昌路、同仁街、太保路、杏花路、文笔路、保岫东西路、隆阳路、上下巷街、龙泉路、人民路、朝阳路、明强街、和平路、象山路、玉泉路、建设路、升阳路。
重点治理:在中心城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明令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任何车辆;在交叉路口5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车辆临时停放;禁止在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内停放车辆;禁止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在道路及人行道上摆摊设点,抛洒堆放杂物,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
副区长杨朝恒希望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时到岗到位,统一行动;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使整治行动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