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排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隆阳区消防工作水平,9月7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标率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隆阳区,就全区“一法一条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导。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隆阳区义乌国际商贸城、新华商场、第一人民医院等重点防火单位实地查看,详细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当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在深入隆阳消防大队实地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针对大队《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多种形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情况,行政审批制度落实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详细调研了隆阳消防大队辖区内基层企事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消防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消防演练开展等方面的情况。期间,检查组还仔细听取了该大队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现场就改进工作交换了意见建议。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隆阳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工作暨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当前全市消防工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仍很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和社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薄弱,消防基础设施不达标,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火灾防控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消防经费保障不足,队站建设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极大困难。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李元标要求,一是要大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努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网格化”建设;要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机制,开展消防宣传和对弱势群众的安全援助,切实扭转农村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二是要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评估消防安全状况、发布有关信息,督导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协调解决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三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契机,继续加大对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的排查整治力度。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要努力构建协同攻坚格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监、教育、文化、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行业部门在社会火灾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