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隆阳区召开2020年河(湖)长制述职会议暨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区级总河长韩开柱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韩开柱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湖)制工作见实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流和水库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隆阳区境内河流众多,遍布全区21个乡镇(街道) 2019年,区、乡、村三级河(湖)长认真按照“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职,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实现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建立”向“见效”的转变。
会议由区委常委、区长段生荣主持。
区委副书记、区级总督察李芒生同志对隆阳区2019年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市级对隆阳区的考评结果为优秀档次,得分为:96.04分,在5县(市)区中位列第一位。
永昌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等部门作了现场述职,成员单位做了书面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