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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检察院办理首例异地协作律师阅卷案件
发布日期:2020-02-18 09:46:35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保山日报网  打印正文

“谢谢、谢谢,真没想到那么方便,您们真是高效!”拿到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光盘后,苏律师连声称赞。2月10日,隆阳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到电话,“你好,我是隆阳区春裕律师事务所的苏律师,代理德宏州瑞丽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我本人在辖区内,案件在瑞丽市检察院,因防疫工作需要,瑞丽市已限制非本地户籍人员进入,我无法前往阅卷,瑞市院通知我到隆阳区检察院完成阅卷,不知可否提供相关协助?”

接到电话后,隆阳区院案管部门干警核实了该律师的证件和相关代理手续,随后及时与瑞丽市检察院取得联系,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及该律师的实际情况,瑞丽市检察院将导出的电子卷宗通过办案系统发送至隆阳区院,区院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现场交至律师手中。

在疫情防控期间,隆阳区院和瑞丽市院两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了一次特殊时期的异地阅卷。这是隆阳区院办理的首例异地协作律师阅卷案件,也是区院全面落实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和高检院、省市院的工作安排,积极优化律师阅卷服务,开辟律师阅卷绿色通道,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做的努力。(刘晓刚)

责编: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