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区发展规模高效农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的调查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区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坝区面山绿化、农村卫生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的视察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隆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隆阳区2017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隆阳区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隆阳区2018年度专项预算调整的议案》;《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2017年度隆阳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调研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绩效评估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会后把《隆阳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印发给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请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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