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隆阳区第五轮巡察反馈全面结束,本轮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68个。截至目前,隆阳区共开展了六轮巡察,前五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33个,发现“三大问题”463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65个,移交问题线索71条,1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巡察的“探头”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坚持建章立制,让巡察有章可循。制定了《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隆阳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隆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开展巡察,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巡察水平,促进了全区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隆阳区现有巡察组5个,巡察干部13人,组长库、人才库干部53人。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巡察前“体检”。在开展巡察前,通过与审计、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走访调查、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全面“体检”,摸清基本情况,查找存在问题,为开展针对性的巡察工作打好基础。五轮巡察共召开巡察动员会31场次,听取专题汇报42次,个别谈话1256人,受理来信来电61件(次),列席会议16次,召开座谈会31场次,抽查核实了13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村(社区)、下级单位延伸巡察164个。
坚持结果运用,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及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召开小组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规范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通过区纪委监委网站通报被巡察单位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偏袒、不护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五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463条,整改率为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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