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推动隆阳跨越发展中,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注重规划引领,整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结合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园中园”、板桥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打造有山、有水、有湿地、有品位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二是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得到落实。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并列为重点督查内容,每年隆阳区环保局代表区政府向“两会”报告区域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保山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5%,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开展以东河流域为重点的河道河流沟渠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四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势头强劲。围绕大瑞铁路、保泸高速、沙丙公路二期、国道G320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2016年11月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区技术评估;积极开展省级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其中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已通过省级现场核查,待命名)生态创建比例由2015年的67%提升到目前的90%。五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以生态文明区创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认真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把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特色村寨建设和生态乡镇创建结合起来,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六是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污染案件,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能力逐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环保执法威慑力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