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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四举措促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6-12-23 15:01:36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隆阳区为有效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采取四举措促进隆阳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隆阳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动执法,监督旅行社企业和从业人员,遵章守纪,依法经营,与旅行社(分社)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10份。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旅行社不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开展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导游、领队人员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以及“黑社”、“黑导”等违法行为,2016年对全区6家星级饭店、1家经济型酒店、18家旅行社(分社)、4个旅游景区(点)开展专项检查5次,出动人员90人次,车辆30辆次。

三是标本兼治,强化联合执法,以经营旅游商品的购物企业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旅游法》等为依据,重点整治和查处购物企业“高回扣”商业贿赂的违法经营行为。2016年开展3次联合检查,从重从快查处和取缔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隆阳旅游形象的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斩断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的土壤,切实整治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经营问题,实现了“零投诉”。

四是进一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依照《云南省旅游条例》规定,严肃查处旅行社选择未经等级认定、评定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团队服务提供方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隆阳区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74.2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53亿元,分别完成全年指标的94.83%和94.78%。   

(区旅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