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与保山市合作,采取“市级统贷+县级还款”方式,为全市每个县(区)提供最高额度10亿元的扶贫贷款,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日前,经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审核,初步认定隆阳区扶贫贷款项目4个623项,总投资规模10.25亿元,贷款项目覆盖全区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保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