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索引号
- 01525772-2-/2021-0611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1
杨柳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正在或可能发生的行凶、闹事、自杀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杨柳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组 长: 李玉娇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兴琐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柳派出所所长
张洪波 杨柳司法所所长
成 员:翟永胜 乡党政办主任
张晋华 乡信访专干
张 嵛 乡综治专干
18个村支书
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在司法所,由张洪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拟定、修订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总结部署社区矫正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决定全乡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
3.及时全面调查了解突发事件发展状况,指挥和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4.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以及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
5.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相关人员组成。
1.联络组。由司法所人员组成,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组人员到指定地点集结;通知处置组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提供各类保障并进行全程记录。
2.调查组。由司法所人员和各村(社区)相关人员组成,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领导小组的命令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
3.处置组。由司法所人员和派出所人员组成,负责迅速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判断事件性质;预防、控制突发事件进一步发展;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意图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2.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3.按职负责原则。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按照各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4.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司法所的工作
1.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他杀及其它意外事故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报告后,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区司法局报告,并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区司法局报告,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和查证工作。
2.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向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区司法局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书面联系公安派出所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区司法局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
3.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下落不明和擅自外出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后,立即查找,查找未果的,及时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区司法局报告,同时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继续查找,司法所积极协助。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原则。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市、区社区矫正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矫正对象自杀、行凶、闹事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制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问题。
(二)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防控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排查,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条件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自杀、行凶、闹事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发出预警,防止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建立信息排查机制,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我乡的应急预案,适时牵头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召开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研讨会,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
(四)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