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财资环〔2025〕81号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6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6-30
C公开
隆财资环〔2025〕81号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瓦马人大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瓦马乡2022年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安置点(安邦村、瓦马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瓦马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特别2022年“8.01”瓦马小河村泥石流发生后,对瓦马乡应急救灾和灾害恢复重建给予资金倾斜。
(一)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情况
针对瓦马乡2022年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安置点(安邦村、瓦马村)项目建设需求,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在区财力极其困难的前提下逐年安排拨付该项目资金1530万元。分别是:2022年瓦马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征地资金120万元;“8.01”瓦马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征地(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瓦马社区)资金160万元;瓦马乡地震灾害紧急避让搬迁项目建设(安邦、瓦马社区安置点)资金1250万元。
(二)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到建房补助资金保障情况
2024年区自然资源局已成功申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1632万元,于2024年已全部拨付,其中用于安邦和瓦马社区集镇安置点搬迁避让补助1432.5万元。
(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资金保障情况
历年来,瓦马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7个,区财政按项目实施进度给予保障资金751.99万元,截至目前部分工程治理项目上级到位资金已拨付完成,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先由区级垫付157.9万元。
(四)其他资金保障情况
2022年“8.01”瓦马小河村泥石流发生后,区财政立即筹措资金拨付瓦马乡小河村泥石流灾害救灾应急救援补助资金80万元及小河流域灾后道路修复58万元。另外,共拨付瓦马乡地质灾害区级自筹配套经费62.6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并每年保障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2022年以来共计拨付监测员补助60.6万元。
二、对建议的处理情况
(一)本次瓦马乡2022年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安置点(安邦村、瓦马村)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较大,近年来区财政已对瓦马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保障予以倾斜,区级无法全部承担,将根据区级财力情况给予适度保障。
(二)为保障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搬迁农户能够顺利入住,建议瓦马乡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区财政局将积极配合。
(三)建议瓦马乡落实好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障施工质量和效益发挥。
(联系人:刘丽娜 2218995)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瓦马乡人大主席团,区政府办议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