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8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隆财资环〔2023〕128号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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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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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7-25
C公开
隆财资环〔2023〕128号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80号建议的答复
瓦马人大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瓦马乡8.01灾后重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2年以来,共下达瓦马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60.99万元,实施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7个;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241万元,实施搬迁避让项目14个,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23户。
近年来,隆阳区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区级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加之上级资金调度政策收紧、上解上级资金又增加,导致隆阳区可用资金大规模减少,在保障每月工资发放以及基本民生支出外,仅能勉强维持各预算单位低位运转,很多刚性支出都难以保证,已无能力安排其他项目资金。
2022年8月1日,隆阳区瓦马乡小河村发生泥石流灾害后,区财政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瓦马乡小河村小河组泥石流治理工程经费。本次瓦马乡将开展“8.01”地质灾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新建瓦马社区大窝子安置点、安邦中坝坪子安置点,建设面积126.521亩,可安置农户212户,总计预算投入6200万元,项目缺口资金较大。
建议:一是请区自然资源局科学编制《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规划》,完成建房选址、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期工作后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补助资金从未实施的1068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标资金中调剂安排,根据资金调度情况逐步解决,请自然资源局组织做好避险搬迁工作。
(联系人:刘丽娜 0875—2218995)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抄送:区人大选联工委,瓦马乡人大主席团,区政府办议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