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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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财农〔2023〕59号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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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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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7-28
C公开
隆财农〔2023〕59号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祁国光、王建云等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潞江镇新城集镇人居环境提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2020年以来,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隆阳区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加之“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增大,财政运行举步艰难。区级财政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同时,区级财政无力安排其他项目资金支出需求,建议潞江镇积极组织税收收入,通过增加本镇自身财政收入和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部分潞江镇新城集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支出需求。
二、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文件,上级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必须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议潞江镇按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方向申报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储备项目,纳入区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
(联系人:成梅 0875—2219000)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区人大选联工委,潞江镇人大主席团,区政府办议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