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三次会议第5301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70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02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三次会议第53015号提案的答复
张霆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融资瓶颈问题抓实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云发〔2018〕28号)、《保山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等国企改革文件精神,拟通过两年时间,打造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全面形成具有隆阳特色的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2019年4月完成《保山市隆阳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初稿)》、6月26日、28日分别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原则通过。围绕打造一个集团公司新理念,将区级14家一级及部分二、三级企业按照建工板块、投资板块、资产管理板块功能定位布局重组,构建国资国企发展新模式,实现政企分开、权责明晰、做大做强做优区属国有企业,为下一步做好融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对现有区属投融资公司平台进行重新定位和整合,推进区属投融资公司转型升级,分别包装了保山永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区国资公司、隆阳广厦公司三个AA公司。
三、加强区级PPP项目库建设,隆阳区现有2016年小型水源PPP项目、新型城镇化PPP项目2个入库,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由于社会资方退出目前正在寻找新的合作方。
四、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制定下发《隆阳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隆国资监〔2016〕47号)。
五、为贯彻落实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从2018年6月起,每月上报区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信息报表;下发《隆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属企业融资及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隆国资监〔2018〕166号),对区属企业融资及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联系人:郑蕊芝 联系电话:0875—2218581)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