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严把“四关” 阳光安置退役士兵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5080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01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以提高安置岗位质量和安置满意度为出发点,严把“四关”,阳光安置退役士兵,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安置工作全过程,高质量完成了政府安排工作的36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严把安置政策宣讲关。通过安置部门主要领导与退役士兵个别谈心谈话和集中宣讲,向安置对象全面详实地讲清讲透安置资格条件、量化积分规则、拟选岗位性质特点、选岗注意事项、党团组织关系、落户程序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转接、待安置期间相关待遇等政策法规,让退役士兵全面掌握安置政策和安置流程。
严把服役积分审核关。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期间量化得分情况,直接关系到退役士兵选岗排名秩序,对其个人利益直接相关,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安置办公室主动协调区武装部业务科室共同审核退役士兵档案,在业务股室审定、分管领导把关的基础上,精准核定安置对象服役期间量化积分排名,并请区委派驻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严把岗位设置程序关。为保证从政策决策上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在了解掌握每一名同志的工作能力工作特长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对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区级岗位设置初步方案,分别报请区级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确保岗位设置程序规范,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中央、省、市和区级提供的45个拟选岗位,让退役士兵在选岗前做到心中有数。
严把安置结果公示关。安置岗位在法定公示日期满后,邀请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人武部等单位共同见证选岗情况。选岗结束当天,及时向社会公示选岗结果,相关业务部门依法依规共同办理移交接收手续,确保选岗结果的合法性,确保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限上岗。(张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