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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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28112-0/20241017-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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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17

全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工作启动后,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10月17日,邀请区医保局办公室副主任、同是退役军人的常发贵同志到我局开展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讲,全面系统向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宣讲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的时代背景和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报销办法、个人帐户计入政策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政策宣讲,一是 提高 了军休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 的医保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他们进一步 了解 了 医保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 加深了 对职工医保 门诊保障制度改革的 认识,能够更 合理 地 利用门诊和住院服务。 二是 提升 了 医保服务质量 , 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扩大医保移动支付接入范围,老干部通过手机就能完成挂号就诊、医保结算、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服务, 实现 就医“少跑腿”。 三是促进了 “一对一”服务 。 尤其是针对军休干部这个群体,特殊对象需要挂门诊或住院就医时, 将认真 落实“一对一”服务, 即 一名工作人员服务一名军休干部,负责主动与医疗机构和医生沟通对接,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科学的医保报销措施,确保其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不断 提高老干部的医疗保障水平。

 

审     核:张正龙

供稿/编辑:寸德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