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 保障百姓“安居乐业”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3-011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2-12
近年来,瓦房乡多管齐下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引导农村有序建房,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为群众畅通建房审批渠道,保障群众建房合法权益。
一、畅通渠道,严格审批
为畅通群众建房申请渠道,严格落实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推进全受理、高效审批、严查违法等工作,瓦房乡联合多部门成立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通过平台共享、文件抄送等多种方式相互交流宅基地管理(含规划管控、计划指标管理)和农地转用报批、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文件资料,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四到现场”,确保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台账,全程监管
瓦房乡通过区乡两级的业务培训、张贴宣传海报等,明确审批流程和时限,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台账及各个阶段的相关审批材料,做到“凡动土必报批”。充分发挥村级主体作用,明确19个村(社区)党总书记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亲自抓落实,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宅基地建房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出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截至目前,瓦房乡联审联批办公室共办理审批农村宅基地申请用地287宗,其中选址新建6宗,原址拆建281宗。
三、严格管控,严肃追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建办、自然资源所建立了宅基地违法线索移交及联合核查机制,及时查处整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得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新建;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注意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危险区等。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违法建房,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房屋,未按规定时限拆除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随着瓦房乡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不断规范,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效率逐渐提高,宅基地审批程序畅通,各村村民依法依程序申请建房的积极大大增强,申报建房程序规范有序进行,极大的减少了瓦房乡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供稿:张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