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知识要点(二十六)

索引号
01525773-0-/2021-0129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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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8-25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