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0-121605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01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隆阳区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推进会议精神,经2020年9月23日瓦房乡人民政府、高阳公司负责人共同协商,
决定改变农村房地一体外业调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9月23日,瓦房乡完成权籍调查3390宗,严格按照农村房地一体实施细则提交调查表、房产分户图、房屋调查、审批公示材料以及入库数据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航飞数据采集:2020年9月24日开始,对大陷坝村、白龙井社区、干塘村、油房村、巴戛村、梅兰山村6个村进行航飞数据采集工作。
(二)权籍调查:2020年9月24日开始,对大陷坝村、水沟洼村、喜坪村、水源村、浪戛村、巴戛村、瓦河村、油房村、干塘村、保和村等10个村开展外业权籍调查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按照“先地后房”的相关要求,必须保证宗地权利人真实准确,在高分三维实景模型下指认宗地权属界线,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15日全面完成外业权籍调查和乡、村、组三级认定(权籍审核)工作。
(一)各村(社区)村民小组长要提前通知农户收集好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批复、规划许可证)、户口本、权利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由小组长携带各户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完成宗地指界确认及代签字工作。
(二)乡人民政府各挂村领导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村(社区)协调安排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技术人员的食宿工作。
(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或拆旧区的农村宅基地、国有土地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五)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掌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解答(第1期)的通知》,指导农户依法依规进行面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