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3-0-/2020-121605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3-30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上升,近期

瓦房乡范围相继发生了几次火灾、火情,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尤

其是未来一段时间,清明进山扫墓、春耕生产用火将大幅增加,

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为切实抓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

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社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

想。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把森林防

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好护林员、志愿者队伍,严

格落实人员责任,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对因失职、渎职引

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

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

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党建综合服务平

台等宣传媒介每天不间断宣传,采用走村入户、户长会、拉横幅、

贴公告等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

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

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巡查、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要充分调动护林员,结合实际,划分护林员管

护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对焚烧甘蔗、杂草及近

期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

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做到见烟就查、

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确保在全乡形成森林防火的高压态势。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