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0-121605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3-30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上升,近期
瓦房乡范围相继发生了几次火灾、火情,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尤
其是未来一段时间,清明进山扫墓、春耕生产用火将大幅增加,
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为切实抓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
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社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
想。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把森林防
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好护林员、志愿者队伍,严
格落实人员责任,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对因失职、渎职引
发森林火灾,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对防火责任
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
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党建综合服务平
台等宣传媒介每天不间断宣传,采用走村入户、户长会、拉横幅、
贴公告等多样化宣传手段,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
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
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巡查、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要充分调动护林员,结合实际,划分护林员管
护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对焚烧甘蔗、杂草及近
期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
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做到见烟就查、
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确保在全乡形成森林防火的高压态势。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