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0-121605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4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医疗救治工
作方案》、《保山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
防控等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积极做好我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防控和治疗,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流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
早治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社区)对从武汉回到本辖区的人员要进行横到边、纵
到底、全覆盖式排查,对排查结果登记造册并与村卫生室对接、
协助卫生院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从武汉返回到本辖区 14 天,若发
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乡级防控救治小组。
联系人及业务电话:左赵军 15987765826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