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0-1216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6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实际,隆阳区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6月15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2021年3月1日—4月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次数和灾害损失,严防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党政同责要求,深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实行政府负总责、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挂钩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机制。乡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负责人是重要责任人,各村(社区)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全面实行下级对上级承诺制,从户长到组长、从组长到村领导、从村领导到乡领导,自下而上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职责承诺书。认真落实“三线、四责任”制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灭火一线。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谎报、迟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火灾频发(发生3起及以上)的村(社区),特别是发生第1把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村(社区)必须向乡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宣传形式和内容,用通俗易懂的方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宣传的实效性,特别要以管住火源为核心,以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为重点,更新宣传内容,使用具有震慑作用的标语口号,对群众阐明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必须受到严厉处罚,同时把农事用火“什么时候可以烧、如何烧,什么时候不可以烧”向群众说清楚,提高群众的用火常识和防火意识。分阶段开展好12月宣传月、3月中小学生宣传周、4月清明宣传周、5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要全面覆盖农村、社区、学校、涉林区等防火重点单位和人群,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网格化管理,提高责任意识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挂片、班子成员挂村、村委会成员挂组、小组长挂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制度,真正把防火地块落实到了人,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加强了全员责任意识。
四、加强火源管控,严格实施依法治火
在抓好火源管理基础上,全面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改变群众的传统用火习惯,从根本上解决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疏堵结合、从严惩处”,实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违规用火罚款只能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支。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或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单项性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来查处和规范村民野外用火行为。
五、加大管护投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按照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标准,储备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等物资。按照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一支,各村(社区)要按照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扑火队一支,重点火险区的义务扑火队要在2021年1月1日前组建到位,要强化扑火队日常训练,提高火灾扑救,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
六、加强督促指导,开展问题整改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切实通过督促检查促进认识、责任、领导、经费、防范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到位,真正达到查缺补漏、消除隐患、推动工作的目的。
七、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本部门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要责任,制定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的执行,协调处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事项和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指导全乡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保证防火专项经费、扑火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配套经费足额到位;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卫生院要制定扑火伤员的救护预案,做好医疗救援保障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急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党政办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的协调、联络、应急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巡查调度,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社会事务办对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群众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武装部负责指导全乡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森林草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调度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文化站要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供电所负责全乡林地内电线的检修、清障工作,确保线路供电安全,保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前线指挥部的供电,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及其周围供电线路的安全;移动和电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通信保障工作,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发送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遇有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按应急通信的有关规定保障扑火移动通信畅通;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震慑犯罪,教育一方。
八、严格值守,保证信息畅通
乡村两级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登记制度,遇到3级以上森林草原高火险天气,领导要到位带班。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察组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加大防火值班随机督查力度,杜绝脱岗和擅自离岗现象发生,确保政令畅通和组织扑救工作及时开展。同时,要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发现火情及时、规范、准确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严禁迟报、瞒报和多头、越级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值班电话:0875-2893032,区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对不按程序上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