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乡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18-1129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瓦政发〔2018〕23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2
为切实做好我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区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抓实抓细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组织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我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瓦房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蒙聪发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瑞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
皇学强 瓦房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子聪 安监站站长
李加仓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 杰 市场监督管理所
王重昌 司法所所长
郭胜乾 林业站站长
杨久弘 水管站站长
曹 琪 农科站站长
杨永军 党政办主任
段宇晨 村建办主任
李晓斌 西山供电所所长
董金顺 卫生院院长
杨 辉 瓦房中学校长
王子典 瓦房中心校校长
史玉莲 民政办干部
杨 勇 综治办干部
马 涛 安监助理员
武正洪 文化站负责人
杨慧萍 安监助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监站,由王子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业务工作。
三、汛期监管对象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保泸高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危旧房屋、临建设施,公路桥梁、涵洞、边坡,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重点部位和环节。
四、汛期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五、工作措施
(一)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洪措施,切实加强对已关闭非煤矿山防洪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高陡边坡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尾矿库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危尾矿库的监管和防治,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保证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组织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洪道的畅通,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落实专人24小时巡逻,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三)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重点工程(保泸高速)、水电、公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等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是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危旧房屋、玻璃幕墙以及作业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同时,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要落实对拌合站等大型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遇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公路桥梁、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行车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技术性能的监测力度,杜绝带病运行。各村(社区)及交通、农业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密切关注江河水位变化,加大汛期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瓦河水库要同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地区建立泄洪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提前预警预报,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和治理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六)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加强对学校(包括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的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
(七)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务、林业、农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防大洪,抗大灾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分析本辖区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积极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企业一线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村(社区)和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组织专项检查,认真自查自改。
(三)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汛期期间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的企业都要加强与乡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四)切实提升避险自救常识。要结合汛期本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内的实际,搞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自救知识,教会从业人员和群众准确辨识风险,掌握基本的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在发生各种灾害事故时减少人员伤亡。
(五)强化部门联动和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特别是安监站、林业、国土、道路交通、文化服务中心、水管站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报警系统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和通报气象和水文信息,认真跟踪和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