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瓦房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10_B/2017-020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瓦政发〔2016〕196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0-12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瓦房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部门:
《瓦房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瓦房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
根据《隆阳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隆阳区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瓦房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以拆为主,坚持依法治理、属地为主、综合治理,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集中整治全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建、临建,提升路域环境和人居环境,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瓦房区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蒙聪发 乡 长
副组长:杨启东 党委副书记
王瑞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发勋 纪委书记
吕文昌 武装部长
黄加斌 组织委员
李 飞 宣传委员
董云飞 副乡长
杨毕娇 副乡长
皇学强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王重昌 司法所所长
成 员:杨永军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加苍 国土所所长
段宇晨 保泸高速征地协调办主任
李光海 社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吴美全 扶贫办主任
杨美春 社会事务办主任
那郡烨 综治办主任
曹 琪 农科站站长
郭胜乾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加良 兽医站站长
杨久弘 水管站站长
杨友军 文化中心主任
王子聪 安监站站长
刘彬 西山供电所所长
19个村(社区)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杨永军任办公室主任,李加苍、段宇晨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任片区按照日常挂村包干到户。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违法认定(2016年10月30日前)
1.各村(社区)及时召开小组和户长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群众支持认可。
2.在前期整治基础上,对全乡道路、河道、水库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主要对沙瓦线两侧及河道两侧控制区域,以及村庄周边的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进行摸底调查。村建中心和各村(社区)负责行政区域内道路、河道、水库及村庄周边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摸底调查工作;国土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土地违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无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3.全乡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由村建中心认定并依法组织拆除。国土所负责对全乡范围内违法用地情况进行认定,认定必须准确无误,因违法认定错误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认定责任部门自行承担。
(二)依法拆除和清理(2016年12月10日前)
集中时间对全乡道路、河道、水库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双违”建筑一律依法拆除,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批期限已满的临时建筑一律依法拆除,经正常审批且期限未满的临时建筑鼓励其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和清理违法用地工作必须做到彻底拆除清理,确保道路及村庄边界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率达100%。
(三)恢复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7年1月31日前)
一是对依法拆除和清理后的土地进行恢复治理。对基本农田进行恢复耕种,不能恢复的要进行绿化。做到整治一片,恢复一片,绿化一片。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执法、村建、国土、市场监管、电力、水务、广电、通信、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将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整治情况上报,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单位、个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建立违法违规建筑巡查和联动机制。村(社区)委会负责一级巡查,对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的全程动态监控,具体落实巡查、报告、监控工作,并协助乡领导小组在本区域开展执法行为;村建中心、国土所负责二级巡查,负责对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拆除。
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整治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得到长期保持和提升。各村(社区)要于每周四下午4:00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本周查处情况和工作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全乡道路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查,严肃纪律。乡纪委负责督查各村(社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村(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领导不重视,不采取措施,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村组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引导,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整治舆情,发现舆情问题要及时通报党政办公室。同时,入户、广播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突出曝光违法典型案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法违规建筑摸底调查表(样表)
2.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摸底调查表(样表)
3.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法违规建筑拆除花名册
4.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拆临拆违进度周报表
5.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整治进度周报表
附件1
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
违法违规建筑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 姓名 |
村(社区)组 |
建筑结构 |
建筑性质 |
占地 面积 |
建筑 面积 |
备注 |
合计 |
|||||||
注:请于每周下午4:00前将本表纸质或电子版本报党政办办公室。联系电话:2893059;传真:2893058;电子邮箱:wfxzf058@163.com |
附件2
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违法用地
摸底调查表(样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村(社区)组 |
土地 类别 |
土地 用途 |
占地 面积 |
备注 |
合计 |
||||||
注:请于每周下午4:00前将本表纸质或电子版本报党政办办公室。联系电话:2893059;传真:2893058;电子邮箱:wfxzf058@163.com。 |
附件3
瓦房乡道路、水库、河道及村庄周边
违法违规建筑拆除花名册
填报单位: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村(社区)组 |
建筑 结构 |
建筑性质(单/双违) |
建筑 面积 |
拆除 时间 |
备注 |
合计 |
|||||||
注:请于每周下午4:00前将本表纸质或电子版本报党政办办公室。联系电话:2893059;传真:2893058;电子邮箱:wfxzf05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