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瓦房:织密野景点“安全网”,守护群众出行平安路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50929-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瓦房彝族苗族乡宣传办、安监站、综合执法队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非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以扎实举措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假日出行安全。
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打好思想“预防针”。瓦房乡辖区内水沟洼村后山河大草甸、漾沟河家庭农场(跑马场)、小庙、岔河沿线、瓦房至板桥县道(一碗水沿线)属于未开发的非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这些区域没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监管机制,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在汛期极易引发危险。9月22日,瓦房乡宣传办制作了《瓦房乡关于禁止进入非A级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进行徒步、露营、垂钓等活动的通知》并刊发在“毓秀瓦房”微信公众号上,瓦房乡领导干部在微信群、朋友圈及时对信息进行了转发,让群众了解了野景点、网红打卡点存在的安全隐患。9月26日,瓦房乡宣传办提前制作了禁止进入野景点游玩的宣传单并利用赶集日线下进行了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远离各类“野景点”,倡导文明、健康、安全的旅游出行方式,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视频会议同步开展,做好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只有“旺季”;没有“局外人”,只有“责任人”。9月24日,瓦房乡召开了“瓦房乡第四季度暨‘两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会上瓦房乡宣传委员对辖区内排查出的5个野景点做了具体要求,有野景点的村的村干部在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排专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巡逻巡查,对来游玩的游客进行劝返。瓦房乡全体领导干部作为辖区内群众安全“责任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以最严要求、最硬措施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全瓦房乡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风险隐患同步检查,当好隐患“排雷兵”。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改、早完善”的工作方式,瓦房乡实施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点30处(其中野景点5处),随后抽调了部分干部对辖区内的野景点、重点水域进行了全方位的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等。瓦房乡同步制作了《非A级景区、网红打卡点(野景点)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瓦房乡第四季度暨“两节”前文物防灾减灾排查记录表》《瓦房乡重点水域巡查表》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与完成时限,跟踪督促整改,确保立行立改、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