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昌:山高水长情更长 司法守护显担当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40722-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22
瓦房彝族苗族乡位于隆阳区西部,怒江东岸,东经25°21′,北纬99°03′。辖l9个村(社区)委会,120个自然村、180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34031人,少数民族人口14492人,是典型的山区贫困乡。
王重昌自2016年担任瓦房司法所长以来,每天跋山涉水奔走在辖区各个村寨,被辖区群众亲切的称呼为“小王所长”,瓦房的山山水水,都记录了“小王所长”的足迹。
普法解惑,他是群众贴心的法治“宣传员”。基层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从“七五”普法到“八五”普法,历经8个春秋,他是普法工作全程的见证者、参与者和践行者。在每个“3·15”“6·26”“12·4”等重点宣传节点,在瓦房乡集镇的热闹处、在村村寨寨的人群聚集处,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不是在发宣传资料,和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就是在接受群众咨询,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总是不厌其烦、详细讲解,直到群众领会、满意为止,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难解忧,他是群众信赖的“黏合剂”。“纠纷在哪里,调解就在哪里”,“小王所长”非常重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做到群众事无小事。很多矛盾纠纷,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小王所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当事人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均得以成功化解。他始终站在矛盾纠纷调处第一线,一心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哪村有纠纷,哪家有难事,都能看到他“主持公道”的身影。2022年3月,党东村杨甲到乡级反映自己的进户路被堵,对自己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小王所长”当即到现场调解,经了解,杨甲与杨乙因日常车辆停放多次产生纠纷,后杨乙用一辆装载机在进户路路口“砌”起高墙,不允许杨甲户通行。“小王所长”从道路交通安全、邻里关系和谐方面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四个多小时不懈努力,杨乙主动挪开了装载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近五年,他参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约210件,为建设平安瓦房发挥重要作用。
严管厚爱,他是社区矫正管理的“主心骨”。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业务,“小王所长”走遍瓦房的每一条崎岖的道路,经常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长家访,争取得到村委会、家庭的支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全面地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人员进行科学管理。对于监管难度较大有一定风险的对象,亲自跟进,定期入户与家人见面,了解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条件的积极申请政府救助,形成了管理走心、帮扶暖心、家庭关心的“三部曲”工作法,密织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管理安全防范网。目前,瓦房乡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9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主动作为,他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万金油”。他时刻谨记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充分运用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他总是耐心地为基层群众提出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主动为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小王所长”的联系卡就粘贴在司法所门外,辖区群众如遇到法律困难,可以随时联系他,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有时候,群众电话打进来的时间是早上6点多,还有的电话是晚上11点多,但无论早晚,“小王所长”都会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从不抱怨,认真负责,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让山区人民也能充分享受到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
就这样,“小王所长”坚持发扬“老黄牛”精神,实干苦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在贫困山区长期默默奉献,任劳任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了情深义重的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