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隆阳区财政局编制了《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有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如信息项目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免费公开的信息可参看区财政局编制的《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有两种公开形式:一种是上网查询,另一种是到办公地点查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财政局内查阅。
(三)公开时限
区财政局各类需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后 20 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我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财政局申请获取。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可以公布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目录》。
联系电话:0875-2218384
邮箱:bslyqczjbgs@163.com
邮政编码:678000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的提出有以下三种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财政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填写申请材料有困难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区财政局一般不直接接受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的处理
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将及进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告知申请人补正。
2.申请事项不属于区财政局掌握的信息,我单位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区财政局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4.申请事项属于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财政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相关监督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5-2220055
地址:隆阳区人民路 191 号
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