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版餐饮、食品、药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2-12310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监督检查
- 主题词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2022版餐饮、食品、药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中心,各市场监管所,城区各农贸市场:
现将市创文办梳理的《2022版餐饮、食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2022版药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相关股(室)、各所、各包保监管组、督导组人员、餐饮监管挂片人员、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认真学习掌握建设标准,并应用到日常监管、督查和指导工作中。
二、请药械化股将药品店标准下发到各药品经营单位,并督导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点位建设工作。
三、请辖区所强化对农贸市场周边的餐饮、食品、药品店的管理,确保达到建设标准。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4日
2022版餐饮、食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
一、诚信经营
(一)经营性公共场所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三)小餐饮店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反对浪费”“使用公筷公勺”等温馨提示(至少2类);餐厅餐桌上主动提供公筷公勺。
(四)小餐饮店有消毒设备。
二、市容环境
店内外干净整洁,“门前四包”责任落实,无店外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现象,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室内有禁烟标识。
2022版药品店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标准
一、宣传展示
(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文明城市创建、诚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疫情防控等公益广告。
(二)显著位置有行业规范展示。
二、文明引导
(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室内全面禁烟。
(二)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有序排队,无插队现象。
(三)有文明引导提示,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四)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五)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六)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七)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八)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九)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三、市容环境
(一)室内外环境整洁,井然有序。
(二)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三)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无小广告。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五)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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