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注销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111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注销登记
- 主题词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11月10日
一、服务范围
公民被批准服现役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且具有军籍的,本人、直系亲属或者户主应当在公民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销户。
备注: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籍。
二、服务条件
符合《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第八条,《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七至一百三十一条。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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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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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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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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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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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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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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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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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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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直系亲属或者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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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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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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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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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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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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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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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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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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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服现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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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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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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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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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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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服现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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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在学校集体户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服务结果:《户口注销证明》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电话:0875-2126409,0875-2121336,0875-2123576。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公安局—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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