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0421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迁移登记
- 主题词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04月21日
一、服务范围
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服务条件
符合《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第十七、十八、十九条,《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五十七至一百六十五条。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格式 |
份数 |
备注 |
1 |
书面申请 |
原件 |
1 |
多名产权人需共同申明确认户主 |
2 |
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 |
原件 |
1 |
|
3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 |
申请人的 |
4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申请人的 |
5 |
合法的《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原件 |
1 |
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 |
6 |
结婚证/出生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原件 |
1 |
用于接迁直系亲属 |
|
|
|
五、服务时限:
1.省内迁移的,当场办结;
2.跨省户口迁移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六、服务收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服务结果:《居民户口簿》
送达方式:服务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126409,0875-2121336,0875-2123576。
咨询地址: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公安局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193000,
投诉地址: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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