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落户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0-121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迁移登记
- 主题词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受理 |
申请人 提出申请 |
办结取件 |
服务 |
不予受理 |
申报 材料 不齐的 |
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 |
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补正 |
退回 申请人 |
承诺 服务时限 5个 工作 日 |
引进人才服务流程示意图
FWZN—53070903100103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户口登记
引进人才落户
服务指南
保山市隆阳区公安局
2020年11月1日
一、服务范围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居住地的社区集体户。
二、服务条件
符合《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第十六条,《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五十六条。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 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格式 |
份数 |
备注 |
11 |
书面申请 |
原件 |
1 |
|
12 |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
原件 |
1 |
|
43 |
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等同于中专以上院校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
原件 |
1 |
|
4 |
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原件 |
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
15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 |
|
46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
7 |
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
原件 |
1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服务结果:《居民户口簿》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局窗口;电话:0875-2126409,0875-2121336,0875-2123576。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公安局—人才落户—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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