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4-0530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30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 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2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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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 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 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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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2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6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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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 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 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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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7 号)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50 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9 号 公布 2016 年 1 月 19 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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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设置审批结果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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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9 号公布 2016 年 1 月 19 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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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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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 (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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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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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6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 (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行政法规】《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7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59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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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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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7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卫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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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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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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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8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1987〕24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7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12 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80 号 2017 年 12 月 26 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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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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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9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权限内)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改)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9 号 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6 号 2016 年 1 月 19 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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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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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0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6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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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 |||||||||||||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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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018 年 4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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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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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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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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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018 年 4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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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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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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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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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 年 1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卫生部令第 3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办卫妇幼发﹝2016﹞45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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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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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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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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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无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 年 3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行政法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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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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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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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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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无证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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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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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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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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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无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 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订)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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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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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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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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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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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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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违法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1 号 2015 年 12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33 号 2017 年 11 月 4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8 号)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9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 年 3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计生委 9 号令)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行政法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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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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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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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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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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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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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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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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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9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方管理办 法》(2007 年 2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令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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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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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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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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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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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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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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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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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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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方管理办法》 (2007 年 2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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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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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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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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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法医师行医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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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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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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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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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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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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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 | ||||||||
2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性病防治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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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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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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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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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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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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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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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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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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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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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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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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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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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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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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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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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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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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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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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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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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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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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9 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5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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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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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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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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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29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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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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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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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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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0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1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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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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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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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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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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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 应,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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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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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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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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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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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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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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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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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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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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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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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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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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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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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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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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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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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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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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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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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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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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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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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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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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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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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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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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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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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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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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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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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2016 年 4 月 23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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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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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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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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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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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39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疾控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 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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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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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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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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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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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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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0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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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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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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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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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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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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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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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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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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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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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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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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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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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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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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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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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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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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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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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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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予以销毁,再次使用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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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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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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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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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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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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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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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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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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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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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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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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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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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 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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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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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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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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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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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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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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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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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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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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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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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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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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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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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0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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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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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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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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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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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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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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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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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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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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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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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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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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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49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 50 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3〕2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卫生部第 5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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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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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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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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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0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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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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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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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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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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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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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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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采供血机构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3 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血站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4 号发布 2017 年 12 月 2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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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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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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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行政相对人 |
|
√ |
√ |
| ||||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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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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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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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非法采集血液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血站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4 号发布 2017 年 12 月 2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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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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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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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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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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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血站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4 号发布 2017 年 12 月 26 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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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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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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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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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3 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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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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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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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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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4 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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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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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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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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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条例的规定,准予不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4 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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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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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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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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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5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 【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24 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 2018 年 3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令第 53 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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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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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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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 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隆阳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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