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散发小广告行为 净化校园环境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240123-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1-23
严查散发小广告行为 净化校园环境
校园门口是一些培训机构的“潜在市场”,上下学期间都会聚集着不少散发小广告的人员,这些违规散发传单、广告的行为,不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还损害了文明城市形象。对此区执法局执法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在散发小广告高发的时段,安排专人进行蹲点巡控,做好执法全程记录,集中进行整治。
2024年1月11日,执法队员对实验小学、第六小学周边秩序情况进行例行巡查,发现八一路《书院教育》工作人员在学校周边随意散发宣传单,以达到招生宣传的目的。两名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出示工作证件,对此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送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责令其立即改正。时隔数小时后,其工作人员仍然无视书面警告,在学校周边继续散发宣传单,导致市民随意将宣传单丢弃在路面,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对学校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鉴于该培训机构屡次散发宣传单,无视口头及书面警告,该行为情节严重,违法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队员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3日,执法队员接到投诉电话,有市民反映玉泉路《名师堂》工作人员在八一路曙光小学周边随意散发宣传单,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查看情况。现场了解到《名师堂》正在散发宣传单时,环卫工人担心市民乱丢乱扔便上前制止,其工作人员不听劝告,与环卫工人发生争执,双方矛盾激化至报警。该培训机构的行为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违法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队员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本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共查处了10起违规散发小广告行为,对反复教育仍未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2起。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巡查管控力度,坚持执法力度不减、管控水平不降,紧盯重点区域乱发小广告和传单等问题,强化措施、持续发力,依法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