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发布的《〈隆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隆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点在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保岫东路25号金叶大厦)举行。(电话:0875-2132724),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祁绍俊 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龚加利 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局长、经理
(三)听证监察人
董锐兰 隆阳区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股股长
刘强华 隆阳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工会主席
(四)听证记录人
王龙英 隆阳区人民法院
李凤莲 隆阳区人民法院
(五)听证代表
陈红缜 隆阳区人大监督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隆阳区人大代表)
蒋飞兰 隆阳区司法局副局长(隆阳区政协委员)
杨建宏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科长)
王金伟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朱元高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刁 伟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潞江镇)
王名秋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西邑乡)
李文军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杨柳乡)
马群丽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板桥镇)
邹力军 卷烟零售业务代表(城区)
刘徐文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板桥镇)
徐 文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汉庄镇)
赵从燕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汉庄镇)
储建银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城区)
张春艳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城区)
张学颢 消费者(汉庄镇)
王学双 消费者(板桥镇)
胡德海 消费者(城区)
钏仕旭 消费者(城区)
郭长安 消费者(城区)
(六)旁听人员
董世泽 (板桥镇)
陈 俊 (隆阳区烟草专卖局职工)
娄 霖 (隆阳区烟草专卖局职工)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通告
云南省隆阳区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4日